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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說明
一、請注意服裝儀容(著正式服裝出場)並注意禮節。
二、比賽經受理報名後,不得申請保留或退費,請於報到時間準時到場,比賽時唱名三次未到視同棄權。
三、比賽自選曲一首,演奏時間2分30秒為限(一律背譜演奏),大會按鈴即表示審評分完畢,參賽者須停止演奏,在規定的時間內,演奏時間長短不影響評審評分之標準及比賽成績,曲中有反覆記號只須彈奏一次。
四、古典組參賽曲目以外國古典曲目為主,國內近代作曲家改編曲幕亦可,但如演奏爵士或藍調曲目,總評分扣3分。
五、小提琴比賽請自備伴奏,鋼琴比賽鋼琴椅請自行調整高度。
六、比賽進行中禁止使用閃光燈拍照,手機務必靜音或關機。
七、比賽可越級比賽,不可降級參賽,音樂班不可參加非音樂班組,若經查證報名資料不實,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獲獎權益。
八、大會擁有對本次音樂大賽規則的最終解釋權,若遇特殊之狀況導致比賽無法如期進行,大會將另行擇期舉辦賽程。
九、比賽必須絕對尊重評審,如發生爭議或抗議,經評審決議,一律取消比賽資格。
十、比賽所有影音版權均屬大會所有。
十一、分數未達88分以上組別,第一名從缺。
十二、個人用品踏板請自行準備。
分組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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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典組—依照各年級分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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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行組—依照低中高年級、國中及高中分組
評分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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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曲詮釋 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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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奏技巧 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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儀態台風 10%
獎勵辦法
一、各組別分數最高之前三名,可獲得獎盃及獎狀一只,其餘名次頒發鼓勵獎盃。
二、各組別前三名得獎學生之指導老師,如需申請指導老師獎牌,請至前台填寫表格,並繳交工本費300元,如需郵寄每座獎牌加收運費200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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